是否原始笔迹鉴定;正常笔迹鉴定;变化笔迹鉴定;伪装笔迹鉴定;摹仿笔迹鉴定;签名笔迹鉴定;数字笔迹鉴定;外文笔迹鉴定等。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笔迹、文字布局和书面语言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
笔迹鉴定是以同一认定为目的的一种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强行快写、强行慢写、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笔迹鉴定的任务是对可疑文书物证上争议笔迹或签名的书写人作出科学判断,进而为判断文书物证是否为伪造、变造提供客观依据。
进行笔迹鉴定请提供:1、需要进行鉴定的检材一份或者多份(比如合同、遗嘱、借条等);2、比对样本(可以明确证明是某人书写的供比对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