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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通过打电话、发邮件、在线即时通讯工具和直接来所与专业鉴定人当面咨询等形式进行鉴定前的评估和相关专业问题进行咨询。电话:028-8519818885158118(工
由专业技术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合法有效的样本进行提取和固定。采样分现场采样和鉴定所采样。现场采样是指我所接受当事人正式委托后派出具有鉴定人资格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