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亲子鉴定适用于把DNA检测结果作为证据出示给司法机构以争取对己有利的司法诉讼结果的客户,常见情况如遗产继承权确定、离婚案件中抚养权归属、移民公证中血缘关系的认定、户籍申报、非婚生子女身份的确认、被拐卖儿童与失散亲属的确认、怀疑医院调错婴儿、妊娠胎儿生父确认、人工受精及试管婴儿的生父母确认、无名尸认领和灾难性事故遇难人员身份确认等。
司法亲子鉴定具体要求如下:
(1)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组成;
(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接受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3)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
(4)出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物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申请原因等;
(5)按照司法鉴定的有关规定,一家三口必须亲自到鉴定机构接受现场采样并做相关图片和图像记录。